宁园:论数据财产权的客体及其规范意义 | 争鸣
法学家杂志
2024-11-25 09:08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数据财产权的客体及其规范意义,指出数据财产权客体具有形式规定性和内容非限定性特征。数据财产权客体是以数字化形式、聚合形态存在的,以产出有用信息为基本价值实现方式的数据财产。文章分析了数据财产与有体物、知识财产的区别,强调数据财产权在规范目标、数据持有、权利效力、数据添附等方面不可照搬物权制度,也不应照搬知识产权的内容控制模式。文章还讨论了数据财产权的独特属性及其规范意义,认为数据财产权的核心内容为符号控制,不单独及于内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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