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卫:论保险法中的利得禁止原则 ▏《中外法学》2024年第6期
中外法学编辑部
2024-11-25 10:0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保险法中的利得禁止原则,指出其与损失补偿原则并非同义概念,不应混用。损失补偿原则仅是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意内容的逻辑结果,要求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利得禁止原则则是对损失补偿的界限进行规范,旨在区别赌博和阻止道德风险,是一种政策性规定而非自然法原则。文章进一步将利得禁止原则分为广义、狭义和最狭义三阶,其中广义和狭义利得禁止原则应具强行法规范性,而最狭义利得禁止原则仅为任意性规定。通过三阶论,文章解决了医疗费用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重置价格保险中重置条件是否为效力要件等问题,并认为财产定额保险原则上可有效成立,为新型险种的开发提供了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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