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连杰:《民法典》第963条(中介人的报酬请求权)评注 | 评注
法学家杂志
2024-11-26 09:42
文章摘要
《民法典》第963条是关于中介人报酬请求权的核心条文,规定了中介人在提供中介服务并促成目标合同有效成立时,有权向委托人主张报酬。如果目标合同被撤销或无效,中介人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文章详细分析了中介服务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及证明责任,并讨论了报酬的确定方式和负担问题。此外,文章还探讨了中介活动费用的承担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强调了中介人提供的服务与目标合同成立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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