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晓行|论个人数据利益分配中的数据信托模式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1-16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个人数据利益分配中的数据信托模式。背景是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产业蓬勃发展,但数据主体无法参与个人数据的利益分配。研究目的是通过构建数据信托制度,解决个人数据权属不清晰和数据定价困难的问题,以实现数据主体与数据处理者之间的利益共享。结论是数据信托制度能够有效分离个人数据的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通过信托架构实现数据主体与数据处理者的利益分配,并通过专项资金池保障数据主体的集体利益。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