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韵:论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的实质化及其实现 ▏《中外法学》2025年第1期
中外法学编辑部
2025-01-26 10:0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民事诉讼中争点整理的实质化问题,指出当前实践中存在的“整理不足”“整理过度”“整理混乱”三重困境。文章提出,争点整理应以筛选待证事实和实现庭审中心为目的,通过过程性思维、体系化思维和技术性思维来实现实质化。过程性思维强调从争点整理对象到本案争点的发展过程,体系化思维要求辨别主要争点和非主要争点,技术性思维则强调以要件事实论为指引,通过当事人主体义务和法官诉讼指挥完成争点整理。文章还提出了争点整理实质化的“四步走”程序,包括诉讼标的的识别与特定、实体权利的有理性审查、举证责任的分配和庭审事项的确定,最终在法官和当事人间形成争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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