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章、高建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反思及其制度转型
法学论坛
2025-01-27 10:15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基础及其制度转型的必要性。在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登记确权的情况下,提出宅基地资格权是为了重新审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支配权。文章指出,宅基地资格权的提出既有宅基地使用权自身的原因,也因为登记发证不够准确,以及在宅基地实物保障的背景下,农民集体需要根据资格权重新核定村民应得的宅基地面积。文章认为,改变这一局面的根本方式是实现从宅基地的实物分配到包括货币补偿在内的多元居住保障。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顺利征收,要求将使用费解释为一种土地税。一旦居住保障采取货币补偿形式,宅基地资格权将逐步摆脱土地所有权,扩展到非本集体成员,演变成一种普遍的社会保障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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