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 石一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主体多层次体系的构建
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2025-03-21 11:0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主体多层次体系的构建问题。文章首先指出,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区分应以可归责性程度为依据,涉及预见性和控制力两大基本要求。传统过错归责和原因力综合判断方法存在局限性,因此引入风险归责理论更为合适。风险归责理论通过考量风险预见性和控制力,能够更精细地区分各责任主体的可归责性程度,进而构建多层次的责任体系。文章还详细分析了风险归责的具体考量因素,如职责重合度、信息可及性、行为风险认知性等,并提出了相应的责任形态。最终,文章认为风险归责理论能够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主体的责任区分提供新的视角,并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