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小爱:刑事被告人对质权的制度保障——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背景 |《环球法律评论》2025年第2期
环球法律评论
2025-04-14 08:27
文章摘要
本文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背景,探讨了刑事被告人对质权的制度保障问题。文章首先指出对质权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价值是保障公正审判,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未出庭而其庭外陈述被作为裁判依据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被告人的对质权。现行对质权保障机制呈现“职权主导”特征,过度强调法官查明事实的需要,忽视对被告人对质权的保障。文章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刑事被告人对质权保障不足的原因,包括制度性原因、程序性原因、司法实践的惯性问题以及诉讼结构的问题。最后,文章提出了构建“权利保障型”对质权体系的建议,包括确立被告人对质权、强化法官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建立证人未出庭作证之证据能力否定规则、优化法庭发问规则以及提升辩方有效对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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