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 敖博:区分制共犯体系的反思与超越——以我国《刑法》第26条第3款为中心
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2025-04-23 11:0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我国《刑法》第26条第3款关于组织犯的规定,指出其归责范围的扩张性和归责进路的整体性特点。文章首先分析了该条款的中国特色,包括规范特色和实践特色,并指出区分制共犯体系难以合理解释该条款。随后,作者批判了组织支配型间接正犯说、共谋共同正犯说和狭义共犯说三种观点,认为它们在解释组织犯的犯罪参与形态上存在不足。最后,作者提出应超越区分制,建构集团犯罪的共犯教义学,以“整体—还原论”为基础,重新解释《刑法》第26条第3款。文章强调,集团犯罪与一般共同犯罪在行为逻辑结构和构成要件实现方式上存在差异,因此需要独立的共犯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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